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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

时间:2017-07-26 11:29 来源:未知 点击量:

 

第一部分 安阳市信访局第二部分安阳市信访局2年度部门决算表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
二、收入决算表

三、支出决算表
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
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
2016第四部分名词解释

第一部分 安阳市信访局概况

一、安阳市信访局主要设置及职责

    安阳市信访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,主要职责是:代表市委、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、  来访,为群众提供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,接受群众监督,维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;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批示件的落实情况;向各县(市)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案件,审结要结果案件。检查各县(市)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,组织交流工作经验。协调处理跨地区、跨部门和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问题;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,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。综合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,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。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;协调信访工作的实际活动。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安阳市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

安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事业单位决算。

1.机关本级

2.人民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

3. 协调处置联络工作站

4.社情民意调研工作站

第三部分 安阳市信访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安阳市信访局本年收入合计837.12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783.12万元,占94%;其他收入54万元,占6%。

三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安阳市信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83.12万元、746.11万元,与2015年相比,财政拨款收、支总计各增加9.45万元、19.64万元,增长1、2%。主要原因:人员增加、工资调整。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第四部分 名词解释
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二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
三、上年结转和结余: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、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,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,也包括事业收入、经营收入、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。

四 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

五、业务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六、一般公共服务(类)信访事务(款):是指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、开展信访业务等活动的支出。

(一)行政运行(项):是指为保障信访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。

(二)机关服务(项):是指为信访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。

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八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